浙江海宁合同纠纷律师-出现合同纠纷怎么办

发布时间:2023-01-10 22:52:21 来源:公司

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。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自愿报名,提交证明文件,全面考核,择优录用,填写新职工审批表,用人单位上报请市,县劳动部门审批,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劳动合同。

《中华共和国合同法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法》)颁布施行后,不仅对规范当事人的合同行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,而且也为或仲裁机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依据。

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,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,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,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。上级机关应在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,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。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、仲裁机构、法庭等进行调解。

任何一项合同,从订立到履行完毕,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,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,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,由此引起纠纷。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,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,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: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。

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:首先由投保人保险要求;然后由保险人同意承保;再由双方协商保险合同的内容;最后在合同上签字,由保险人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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